天津大学材料学院 2017年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的说明
为使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我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说明。一、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二、 申请流程: 【第一申请阶段:即日起——9月25日】1、为方便申报天津大学推免生的考生提前参加复试,我校研究生院现已开通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直博生申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1607/t20160705_282160.htm),该系统仅为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系统,是前期复试采集信息唯一渠道(夏令营、导师团除外)。申请人需在2016年9月25日之前登录天津大学接收推免生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复试通知。(填写系统时,请务必在个人陈述首行中,写清楚自己的报考系所,如材料学院有高分子,金属,无机,新能源,TU-NIMS研究中心,材料加工等系所)注:推免名额有限,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面试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由各学科负责老师分专业进行筛选,择优选拔,确定可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取得复试资格的同学,在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各学科将直接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学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注:9月14日-16日,进行本阶段第一次面试(针对7月-9月11报名的学生)9月23日-25日,将进行本阶段第二轮面试(针对9月11日-25日报名的学生)3、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装订顺序的要求:封面(附后)→《天津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系统后自动生成) →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相关证明复印件。均采用A4纸打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5、凡通过复试的同学可在面试后1-2天,收到报考系所下发的《复试成绩合格单》。6、获得复试成绩合格证后务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9月28日前)申报天津大学,并于201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否则视为放弃。【第二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第一阶段基本招满,若部分专业有剩余名额则开展此阶段)1. 对未参加第一申请阶段的学生或者未被通知进行复试的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同学发放复试通知;3、来校复试4、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同学发布待录取通知;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同学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该阶段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 装订顺序:封面(附后)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相关复印件。三、材料学院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类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学术型080502材料学
0805Z1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085204材料工程
附件:个人材料封面及提交材料汇总表未尽事宜请拨打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2-87401550或15822056038)详细询问。 官方QQ群:166496368。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8月
天大招网:http://zyb.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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