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的通知
欢迎考生报考我校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民厅〔201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2018年该工作仍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各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向定向的少数民族地区(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提出申请,填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报名方式和时间与一般统考相同。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中选择少民骨干计划。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并务必将经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登记表于11月13日前寄达我处,否则报名无效。我处将于11月15日公布已收到登记表名单,届时请点击:已收到登记表名单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教民厅〔2015〕5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应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招生简章,研究生奖助方案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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