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Yang 发表于 2018-5-6 22:18:24

中南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复试与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对象所有达到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推免生不需参加复试)。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1日至3月27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其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信息。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根据湖南省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的规定,研究生考生复试费为120元/生(推免生免交)。考生须于3月19日至3月20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login.aspx网上支付复试费(只支持微信支付)。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四、复试复试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其网站上发布复试时间与地点时须一并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学校总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对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审查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2.部分考生(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请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试期间将复印件提交复试所在二级招生单位保存,由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收齐后交学校研招办。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备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② 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4.士兵计划考生请提前准备好《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校复试期间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到所在二级招生单位,由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收齐后交学校研招办。(二)复试内容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含心理健康测试)。复试内容的分值及合格标准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其中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项复试内容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下列情况的考生需要加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注: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3.录取原则:各二级招生单位拟录取名单根据分专业计划与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五、调剂复试(一)校内调剂:必须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我校校内调剂复试要求如下:1.考生在二级招生单位内部调剂的,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安排。2.全日制考生原则上不能跨二级招生单位调剂复试。生源不足的二级招生单位或专业可接收少量校内其他二级招生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生,但必须由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调剂信息和调剂办法。3.报考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且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非全日制(可跨二级招生单位调剂)。(二)校外调剂复试:1.我校总体生源充足,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如有个别专业需要接收少量外校调剂生,我校将在网上发布相关调剂信息与调剂办法。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者未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可按照教育部今年的调剂政策和要求,申请调剂到外校。注意,调剂外校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完成相关程序。六、函调政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尽快向其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并据此于4月底前完成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七、复议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88879252;研招办0731-8887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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