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研究生考生选拔工作,进一步优化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特制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 研究生考生选拔规则实施办法如下: 一、优录政策 获得当年武汉理工大学“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研究生考生,当年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者即可参加复试,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二、报考条件 1、必备条件: ① 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无不及格课程;英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2、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 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申请材料递交 (一)递交材料内容(不得缺项) 1 、《武汉理工大学 2017 年 " 具有突出创新能力 " 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发表论文期刊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专业排名前40%证明(包含专业总人数、专业排名第几名)和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原件。 (二)申请材料递交时间 申请材料需在2016年10月12日前由申请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至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学院大楼315室);联系电话:027-87164677。 (三)特别说明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效,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和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其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选拔 2.考核选拔采取综合面试考核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5分钟。 3.考核时间:2016年11月上旬(以学院网页通知时间为准)。
五、选拔名单确定 1.“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研究生考生考核选拔名单以面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 2.网上公示。学院对考核选拔结果及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研究生考生个人申请材料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64677 申述电话:027-87651779 七、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6日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教授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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