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就我院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胜 副组长:刘咏 宋旼 成员:何桂强 李笃信 杜勇 李昆 曹顺华 龚浩然 张斗 伍秋美 秘书:贺雪迎 2、复试小组成员及安排详见复试现场通知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今年拟招收140人,其中学术型学位招收7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68人,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后拟招生人数与录取人数的差额用于接收校内相关及相近专业考生调剂(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及相近专业且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相关及相近专业指材料类、化学类、物理类专业等)。请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事宜: 1)我院复试录取的学术型学位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为“材料工程”。 2)我院将分学位类型按复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考虑到目前我院学术型学位复试考生数量远高于招生人数,故进入复试名单的学术型学位考生可在复试前以书面形式(自由格式)申请转为专业学位考生,不提交申请者视同放弃专业学位录取机会。 此次复试的具体程序有:
l 报考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或录取。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①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计划等)。 (二)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录取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国家推免系统中一致,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和变更导师;如有放弃请于3月18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报告;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综合考核选拔考生:根据《中南大学2015年综合考核选拔录取高水平大学和部分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告》,对于2015年9-10月份通过我校综合考核,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面试,但需参加复试笔试,进行资格审查、网上缴纳复试费和提交导师志愿表。有意由学术型学位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转为专业学位专业(材料工程)的考生也可提交申请。
l 复试内容、时间、人员及地址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和灵活应用,内容包括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热处理、材料分析测试技术、粉末冶金。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外语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所有统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社会服务、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具体安排 时间 | | | | | | | | 粉冶院工程中心会议室和三一楼409(见复试考生名单) | 内容包括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热处理、材料分析测试技术、粉末冶金、高分子材料基础和无机非材料基础 | | | | | | | | | | |
(三)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和奖学金等级。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 奖助学金评定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国家规定各招生高等院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生新生可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下表。约有8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2016年硕士生新生学费、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生.年) 3、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对优秀推免硕士生,学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 注: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 4、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5、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6、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金额一般在2000-10000元/生.年。校级奖励金学生奖为优秀在学研究生申请。 7、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l 公示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向院教学办贺老师提出,联系电话:0731-88830908。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学校纪委0731-88879252,研招办0731-88836919。 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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