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我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 申请流程: 【第一申请阶段:即日起——9月25日】 注:推免名额有限,本着先申请先审核、先面试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 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由各学科负责老师分专业进行筛选,择优选拔,确定可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取得复试资格的同学,在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各学科将直接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学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注:9月14日-16日,进行本阶段第一次面试(针对7月-9月11报名的学生) 9月23日-25日,将进行本阶段第二轮面试(针对9月11日-25日报名的学生) 3、所有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前往: 装订顺序的要求:封面(附后)→《天津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系统后自动生成) →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相关证明复印件。 均采用A4纸打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所有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5、凡通过复试的同学可在面试后1-2天,收到报考系所下发的《复试成绩合格单》。 6、获得复试成绩合格证后务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9月28日前)申报天津大学,并于201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否则视为放弃。 【第二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15日】(第一阶段基本招满,若部分专业有剩余名额则开展此阶段) 1. 对未参加第一申请阶段的学生或者未被通知进行复试的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同学发放复试通知; 3、来校复试 4、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同学发布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同学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该阶段参加复试的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 装订顺序:封面(附后)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相关复印件。 三、材料学院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附件:个人材料封面及提交材料汇总表 未尽事宜请拨打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2-87401550或15822056038)详细询问。 官方QQ群:166496368。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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