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 |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含数学二) | 总分 |
理学 学术型 |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 ≥55 | ≥51 | ≥92 | ≥334 |
工学 学术型 | 材料学 工业催化 | ≥55 | ≥50 | ≥92 | ≥318 |
工学 专业型 | 化学工程 |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分数若低于2013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自动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 外部调剂:成绩达不到我所复试线但超过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到别的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详见《关于报考我所考生办理对外调剂手续的说明》。
3. 复试的具体安排后期发布,请及时关注我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