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大学纳米材料研究中心招收调剂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节能减阻添加剂教育部工程中心、河南省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纳米杂化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及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组建。中心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其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研究技术人员33人,其中中原学者1人,省特聘教授2人,校特聘教授8人,博士生导师20人。中心下设纳米材料制备化学、纳米润滑材料、有机功能材料以及能源与环境催化等四个研究室和一个中试研究基地,拥有价值8000余万元的分析仪器和中试设备,5000平方米的专用实验室和占地50亩的中试基地,是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实验室研究成果工程化,工程化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平台。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纳米杂化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研发,及其在低品位油气资源开采、节能储能、先进润滑抗磨和新型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应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构建产、学、研、用各环节紧密联系的协同创新体系,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加快提升我国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相关行业核心竞争力。多年来在纳米杂化材料研发方面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工作,先后完成 “973”、“863”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多项。逐渐形成了“原位表面修饰制备有机-无机纳米杂化材料”的特色技术,具有从基础理论-技术开发-工业生产系统创新的能力。 自1998年研究生招生以来,已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培养硕士研究生360多人,博士研究生40多人,先后有多人荣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侯镜如奖学金、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等荣誉称号。 中心2018年面向全国预调剂“化学一级学科、材料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8年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2)中所有专业均招收调剂研究生。为鼓励更多优秀学术型考生(不接收专业硕士调剂)调剂到中心,我们对2018年考生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录取为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含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录取为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含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待遇相同。 3.进入中心后享受相应的科研生活津贴和中心科研奖励(根据论文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科研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公布)。 4.根据国家规定,2018年录取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2018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学业奖学金(见表1)、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1000元/人、优秀学术论文1000~2000元/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元/人等)、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学费缴纳、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等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5.参加中科院复试未被中科院录取,可绿色通道直接录取。 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化学一级学科、材料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等相关学科专业,考生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原报考单位须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985高校”、 “211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省部共建高校”。 调剂流程如下: 以上调剂原则与程序,若与教育部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人:邹老师(QQ1528540836)、关老师(QQ494093671) 联系电话:0371-25152697 (咨询时间:2018年2月26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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