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通知书下载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2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yz.cqu.edu.cn/)“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中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它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二、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18年3月16日前(工作时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三、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在2018年3月17日-3月25日期间进行。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视具体情况确定,请上线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或登录学院官网及“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信息。
四、复试费用
1.复试费150元/每人。 2.加试的考生还须缴纳加试费100元/每人。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材料: 1. 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 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8年3月16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8年3月16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9.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10.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强化复试考核的要求,我校今年的复试权重为30%-5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确定。 复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部分学院还将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并加强外语水平考核。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按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口语。 3.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调剂
1. 校内调剂。 报考重庆大学的上线考生中,如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时被淘汰,在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申请进行校内相近专业(或领域)调剂。校内调剂程序如下: (1)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主页,在复试通知书下载系统中,报调剂志愿专业和学院; (2)拟调入学院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参加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2. 本校一志愿考生向校外其他高校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凡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上调剂成功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3. 校外调剂。
我校不接受一志愿非报考重庆大学的考生调剂。
八、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期间进行体检(重庆大学本校应届生除外)。 1. 体检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如部分学院因复试时间安排不能在集中体检时间参检,请考生与学院联系具体体检时间。 2. 体检地点:重庆大学A、B区(上午8:00—12:00)、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上午8:30—12:00)。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避免过度劳累、避免高脂饮食及饮酒; (2)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领取体检表后,各检查项目无先后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检查顺序,检查结束后交总检处进行总检审核。 (3)体检费用:35元/人
九、其他事宜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其它具体标准,由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复试考生公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力等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解释权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一、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监督投诉电话: 023-65102374(学校研招办) 65102317(学校纪委)。 十二、联系方式 1.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5105286/65102374 (工作日08:30-12:00, 14:30-18:00)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400030 2. 重庆大学各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联系电话及所在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