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复试分数线:总分306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2.城乡规划学(083300)复试分数线:总分285分的,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3.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1)、建筑技术科学(081304)、建筑学(085100)复试分数线:总分272分的,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4.刑法学(030104)复试分数线:总分350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总分336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B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6.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我校单独划线的学科、专业按自划复试分数线标准执行,其它学科、专业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1)满分500分学科专业:总分165,单科成绩不限。 (2)满分300分学科专业(管理类联考)总分100,单科成绩不限。 8.除以上我校单独划线的学科和类别外,其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点击查看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上线名单),硕士毕业后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就业。符合条件的此类考生请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单位接收证明和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8日前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方可复试,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 往届考生( 点击查看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上线名单),户口和工作单位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录取后为单位定向培养考生。凡符合国家规定政策的此类考生请携带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单位定向培养证明和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于3月28日前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校验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于3月28日前到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每天16:30以前)办理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五、复试安排在3月29日、30日进行(MBA考生3月30日、31日复试),3月27日、28日报到(MBA考生3月28日、29日报到),请考生按复试名单和《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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