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研院字【2017】7号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定于3月17日至19日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工作的总体精神与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工作接受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2.学院复试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复试工作中的监督及违规违纪受理、调查与处理由复试监察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组长分别秦高梧(院长)和张玉宝(院党委书记)。 3.违规违纪投诉受理地点:知行楼423A,电话:024-83691989。受理时段为复试期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它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4.复试咨询电话83691987,地点知行楼422,联系人王大海、李楠。 二、学院各学科(领域,含分校)招生计划 注: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包含在上述计划中。分校计划单独使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考生资格与名单的确定原则: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学科(领域)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符合此条件的统考考生,以下称之为校内合格考生),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最高为各学科包括非全日制计划和秦皇岛分校计划在内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30%。 2.复试人数的计算遵循见小数点进位取整的原则,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3.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2016学术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通知书领取 1.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复试或录取。 2.资格审查于3月17日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知行楼424进行,材料工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当日8:00至12:00,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当日13:00至17:00。【注:本安排针对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秦皇岛分校材料学科的考生】 资格审查时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提供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按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的顺序装订。 2.复试通知书凭准考证号网上打印,打印了复试通知书即视为收到了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须全程携带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以备核验,不携带证件或核验与报考及复试通知书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笔试 1.复试笔试在3月18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2.各专业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上公布的为准,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120分。 四、复试面试 1.复试面试工作材料物理与化学在3月18下午进行,其它学科(领域)在3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备考。对同一学科(领域)需分成两个以上复试组的,由学院主管部门按学科(领域)随机确定考生的复试组别与序号。 2.面试内容有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 3.面试时考生须将研究生院要求资格审查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与水平的学术成果和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交给面试秘书,作为考生复试材料的一部分存档。 五、录取成绩的确定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强军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和少民计划的除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组内有半数及以上面试教师给出低于60分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8日 附: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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