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系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康(系主任) 副组长:楼仁功(系党委书记)、王 齐(副系主任) 组 员:王利群(高分子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宋义虎(高分子复合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计 剑(生物医用大分子研究所副所长)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14年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分子系复试要求 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总分在348分以上(含348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高分子材料: 总分在366分以上(含366分)者可以参加复试; 说明:享受补分政策后上浙大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实考总分”计分排名。 二、复试方式、原则 1、复试方式、内容: 实验操作 (40分):考察化学实验基本技能; 专业综合 (40分):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外语听说 (20分):专业外语朗读、口译及口语交流。 2、科研成果加分方案: A、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10分;
B、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每篇加5分。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 以上成果必须:考生以第1、2作者获得,第一署名单位为考生所在大学,成果内容与所学专业研究领域相关。 相关考生可以在复试时向我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 3、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 0.60 × (初试总分/5) + 0.40 × (复试总分) 三、复试安排 | | | | | | | | | | | 被录取的考生19日前务必完成资格审核,凭其回执到高分子系办公室领取“调档函”。 | | | |
四、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今年我系按1:1.3左右划复试线,差额录取; 3、具有高分子系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3月14日(周五)前 填写以下内容(勿用附件形式): 4、关于考生体检、报考资格审查: 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体检的通知” : 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ssszsxx/2014-03-11/448-20140311120818.html 五、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571--87951836; 六、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火车东站乘28路直达,杭州新客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游5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高分子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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