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材料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第1号通知
一、材料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新 副 组长:王 东、吴勇军 组 员:朱铁军、王 勇、程继鹏、何海平、李 翔、王 晔、刘金芳 受理申诉:王东(wangd@zju.edu.cn; 0571-87952291)
二、材料系2014硕士招生指标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系2014年招生名额情况如下:
三、复试要求 1. 在满足浙大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 科学硕士总分369分(含369分)以上;专业硕士总分330分(含330分)以上者可以参加复试 说明:享受补分政策后上浙大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实考总分”计分排名。
四、复试方式和原则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 (1)笔试(40分): 有关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内容均为考生报考专业最基础的知识。分为三组。参考书详见: http://mse.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8725&object_id=57148 考生选择考试试题组与后续选择导师或研究方向无关 (2)综合面试(40分): (I)科学学位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II)专业学位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按照学校规定:科学学位考生可调剂到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我系执行方案复试时详解) (3)英语能力(20分): a.英语听力测试; b.专业英文短文朗读、口译、口语交流;
2、录取原则: 在复试及格(复试总分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综合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0.60 × (初试总分/5) + 0.40 × (复试总分)
五、复试和录取安排 1、复 试:3月19-20日(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同时进行复试) 2、预录取:3月20日 详细的时间、地点以及导师的选择等事宜稍后网上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1、我系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今年我系按1:1.4划定复试线,差额录取。 3、凡确定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14日晚上22:00前通过电子邮件(mse_edu@zju.edu.cn)进行确认。确认时请说明您的姓名和总分,收到邮件我们会回复。 4、除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外,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 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时间:3月17日至3月27日9:00至16:30。 地点:玉泉校区第11教学大楼239(研究生院会议室) 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七、加分方案 考生曾以第1、2作者获得如下科技成果,可以在复试时向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提交成果证明,经核实后可以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分。多项成果可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0.2分。 1、发表SCI收录论文、获授权发明专利,每篇或每项加0.1分。 2、发表EI收录论文、国内一级学报(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目录)、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篇或每项加0.05分。 其中: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检索号,国内一级学报论文以及发表在SCI源刊上但尚未收录的论文应提供刊物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同时提供出版社论文查询网址,以便通过网站查实认可,专利成果必须提供授权复印件(经专利网查实后予以认可)。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考生所在大学,成果的内容必须与材料学科的专业研究领域相关。出现2-3位学生为共同第1作者或者第2作者时仅考虑排名第1位。
八、关于体检: 1、时间:3月18日至3月30日之间,详见浙大校医院通知
2、地点:浙大玉泉校区校医院
3、要求:每位考生在体检时随带一寸照片1张;按规定缴纳体检费; 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务必填写报考系、本人联系电话等; 体检结束时必须把体检表交收表处,由医院负责送研究生院。
九、有关考生要求临时住宿问题 请需要的考生直接联系宿舍管理中心: 玉泉校区: 0571--87951836;
十、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新客站:21路直达 杭州东 站:地铁1号线-21路 或者 28路—16路
材料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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