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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令营|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非法学

原链接:http://www.cesl.edu.cn/info/1102/1298.htm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6年国际法律人才夏令营
一、项目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旨在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能以中、英文为工作语言,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为加强高校间优秀大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为广大学子提供近距离了解中欧法学院的机会,激发营员的学术兴趣,鼓励其尽早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选拔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继续深造,中欧法学院将于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举办“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6年国际法律人才夏令营”。
该夏令营申请的对象为:国内“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者具有申请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 、境外高校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7届应届生)。计划邀请人数约50人。
主要活动包括中欧热点法律问题研讨、参观访问欧盟驻华使团或者欧洲的驻华大使馆或者中欧法学院的协作机构,即欧洲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欧洲公司驻华代表处,邀请中欧法学院在校研究生分享学习经历、法律电影夜活动等体现中欧法学院办学宗旨的活动。
夏令营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食宿(北京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并报销京外高校学生本次从就读学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单程硬座火车票(需提供车票),给予京内高校学生交通补助(需要提供发票)。
夏令营学员在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后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6年国际法律人才夏令营”结业证书。
l  活动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
l  活动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l  招收人数:50人。学生可报我院各专业: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比较法学、法律(非法学)。各专业不再单独限制人数。申请人限报一个专业。
l  费用资助:本次夏令营不收取额外费用。夏令营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食宿(北京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并报销京外高校学生本次从就读学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单程硬座火车票(需提供车票),给予京内高校学生交通补助(需要提供发票)。境外高校申请人给予报销从中国境内最邻近申请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到北京的单程硬座火车票。(例如,香港地区的高校本科申请人,可以报销从深圳到北京的单程硬座火车票)。
二、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  申请条件
1. 国内“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者具有申请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境外高校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7届应届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 申请人就读院校需具有推荐免试权,且申请人预计能达到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遴选要求(境外高校除外)。
4. 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一级学科(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注: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5. 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30%。
6. 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四证书。
7. 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所学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  申请材料

1.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盖公章。

2.《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6年国际法律人才夏令营申请表》(附件1)原件,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1份,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须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5.  本科1至5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GRE或雅思等英语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7.  个人陈述1份,限两页,1000字左右;

8.  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9.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排列,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申请者到中欧法学院报到时,需再次审核材料原件。
(三)  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网站链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首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须于 6月2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按序号排列好,通过EMS邮寄到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务办公室老师收,邮编:102249,电话:010-59915793。信封右上角注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6年国际法律人才夏令营材料”。
2)资格审核及名单公布
6月21-24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确定夏令营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
6月30日前,学院网站公布入营名单,并向营员本人发送邮件确认。入选营员应在营员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此资格。
三、活动安排
    主要活动包括中欧热点法律问题研讨、参观访问欧盟驻华使团或者欧洲的驻华大使馆或者中欧法学院的协作机构,即欧洲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欧洲公司驻华代表处,邀请中欧法学院在校研究生分享学习经历、法律电影夜活动等体现中欧法学院办学宗旨的活动。
四、结业证书
    学员按要求全程参加活动,并通过夏令营考核,将获得“夏令营结业证书”。根据考核成绩,将评出“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
考核形式:
        l  外国语测试:营员应于7月14日24时前提交本人以英文撰写的夏令营心得体会(不少于800字)。
        l  专业课笔试:法律分析(中文)。
        l  专业课面试:中英文。
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20分)+法律分析(30分)+面试(50分)
1.“优秀营员”与“合格营员”如获得2017年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报考我校(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优先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如未获得2017年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但在2017年全国统考中报考我校(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咨询

        联系人:潘辰唯、马安娜

        电  话:86-10-59915793

        邮  箱:admission_cesl@cupl.edu.cn

        网  址:www.ces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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