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2017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招生原则: (1) 基本原则:以专业面试为基础,按专业录取,满额为止。 (2) 定于9月27日上午9:00进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第一批推免生招生复试面试。 2. 复试程序、方式 (2) 复试报到:报名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在9月26日下午1:30-5:00到有机楼一层大厅报到。按研究生院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复试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成绩单、CET-6(CET-4)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并上交复印件一份;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告知复试安排。 (3) 复试面试:推免生须在9月27日上午8:00到有机楼前橱窗查看面试分组安排。复试面试要求:1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2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3复试面试分数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分),直接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参加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 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若已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免复试;本校推免生免复试;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6) 体检:拟录取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校医院进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可到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体检结果须于10月8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叶老师收(010-64433854) 3. 其他 (1) 本方案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 本方案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 (3) 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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