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018年推荐免试生接收程序 更新日期:2017-08-28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福建物构所”)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学术型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材料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光学工程)均可接收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本科所学专业主干课程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7.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在所就读的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申请系统” (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 选择我所,提出网上申请。 (二)初审 初审以网上申请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不需纸质材料。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我们通过系统通知面试批次,请在申请者及时接收信息并回复确认。具体安排以网上系统和电话通知为准。 (三)提交材料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在参加面试报到时向研究生部提交正式纸质申请材料如下: 必须提供材料(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推免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TOEFL或GRE等)。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考核 1.我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考核以面试为主进行。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通过推免系统和电话通知考生。初步安排在9月26日、10月10日两次,如对复试时间有特殊要求可与研究生部沟通。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 1.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5.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2018年我所学术型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2.费用: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补贴往返车费,标准为学校至福州往返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座票价格,其它费用(体检费、餐费、住宿等)由考生自理。 3.推免生奖学金:录取我所的985高校推免生,每人获得入学奖学金一万元;录取我所的211工程高校推免生、其他类型学校综合测评专业第一名的推免生,每人获得入学奖学金五千元。 4.推免生推免过程中有无意向导师不影响本次推免拟录取工作,有明确意向的可联系选定自己的意向导师, 但最终拟录取的导师以2018年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为准,确实原来意向导师后期分配没有招生名额的,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分配导师,不影响拟录取结果。 5.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或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备案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 系 人: 陈小波 张婧 联系电话:0591-63173388 63173398 传 真:0591-63173068 联系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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