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有效方式。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国家科学中心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 长:张卫冬 副组长:冯 强 成 员:冯 强 金 莹 陆永浩 章立军 张卫冬 秘 书:艾轶博 2.复试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①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 3-5 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选派作风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担任。 ③ 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与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别成立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和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 ④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生初选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复试工作与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3. 复试工作原则 ① 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② 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③ 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④ 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专业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⑤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 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① 复试教师须由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相应学科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 ② 复试教师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担当。 ③ 复试教师需要经研究生复试教师培训后,方可作为复试教师参加复试工作。 ④ 复试教师培训内容应参照教育部、北京市、北京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2. 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① 复试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应届考生除外)。 ② 复试考生应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③ 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作为复试范围的选择对象。 ④ 复试范围应以招生指标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按照初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确定。 ⑤ 复试考生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且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生优先参加复试。 3.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①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过程中的任何异议可以向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进行复议,对于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进行复议。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分数要求 ①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复试条件且达到国家科学中心的复试线。 ② 国家科学中心作为一个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学科的不同制定复试线,具体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9分;控制科学与工程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5分、机械工程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05分。所有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38分(满分100分),70分(满分150分)。 2. 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① 根据复试名单,仔细核查复试考生的身份证、2012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考生网上自行下载)、2012年入学考试成绩单(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必须加盖校级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托管人事单位公章,须为原件),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② 复试安排 l 报到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报到地点:土木楼824 l 综合面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30开始) l 具体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笔试安排,请报到时详见通知。 3. 复试比例 ① 按照学校要求,国家科学中心2012年计划招生人数 19人, 其中推免生 1 人(已复试并优先录取)。 ② 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当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仍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数学成绩排序。 ③ 参加复试的人数按今年计划招生的人数的120%进行复试。 4.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考核、综合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为三部分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① 专业课笔试(150 分):由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由学校统一出题、集中同一时间进行统一考试。笔试科目请自己提前选定。 ② 外国语考核(30分):由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由学校统一出题、集中同一时间进行统一考试。 ③ 综合面试(120 分):包括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 a. 综合素质考核:自我介绍(PPT)+ 提问回答 l 复试时间20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超时扣分); l 采用PPT自我介绍,其中包括 个人简历及综合情况(2分钟);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排名和科研经历等(1-2 分钟); 个人的研究兴趣、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和研究生期间的个人规划等(1-2 分钟); l 老师针对考生的自我介绍和科研业务问题提问,考生回答; l 观察与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b.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情景对话与交流 + 提问回答 l 复试时间5-10分钟; l 通过与专业外语教师的外语对话交流来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基本技能; l 老师外语提问,考生外语回答。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① 专业课笔试由国家科学中心组织评定,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定,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评分确定。 ②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6. 国家科学中心2012年硕士研究生的选拔不接收调剂考生。 7. 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① 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工作电话:010-62332239,工作邮箱:graduate@ncms.ustb.edu.cn ②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4 ③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484 四、录取依据 1.推免生优先录取,然后在本次复试合格的考生中各学科、专业按报考第一志愿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以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仍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数学成绩排序。 3.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外国语考核不及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gs.ustb.edu.cn/ 六、复试录取办法的审批与执行 此复试录取办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具体解释权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2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