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方案,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培养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尽快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 二、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仅包括3月29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网站上陆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 五、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特殊原因未提交者,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或有关材料提交研招办,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通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届时将取消本人拟录取资格。 六、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注意: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只能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除外)。 九、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录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见附录二 国家科学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http://ncms.ustb.edu.cn/tongzhigonggao/2018-04-03/60430.html国家科学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http://ncms.ustb.edu.cn/tongzhigonggao/2018-04-03/60431.html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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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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