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具体内容: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
注:未通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复试分数线者不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科目
按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选择相应的复试科目,复试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三个专业方向分别为:①金属、②陶瓷、③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特别注意:参加复试的同学,考哪门专业课,就去哪个专业方向面试,并在该方向择优录取。
请务必在3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将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代码、初试分数、拟报的专业方向和相应的笔试科目发e-mail至whn1227@buaa.edu.cn(建议优先选择)或打电话(010)82338291告知。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宣讲时交复试费,时间为3月26日上午9:45,地点:主M102
4.宣讲复试要求
组织所有报考我院具有复试资格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开会,宣讲复试要求。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通过成绩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下载并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6)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按照考生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笔试相应科目,满分150分;“面试”按照考生拟报的复试专业方向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满分15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2)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
(3)专业外语及外语口语表达能力;
(4)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5)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
(6)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6.我院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
7.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通过复试学生名单
确定通过复试学生名单,名单确定原则:(初试分数+复试分数)="总成绩,其中初试满分500分,复试满分300分(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其余考生按拟报复试专业方向,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通过复试学生名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8.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制,导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导师。
9.拟录取
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0.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2018年,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名额分配如下: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国统考:(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65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全国统考:(085204) 材料工程 85名(含34个校地合作专项) 34个校地合作专项名额分配: (085204)材料工程 14名 青岛研究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085204) 材料工程 12名 成都研究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085204) 材料工程 8名 苏州创新研究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26日上午 10:30 笔试 地点:主M102
3月26日下午 14:30 面试 地点:到校后另行通知
3月28日上午 9:45 公布通过复试学生名单 地点:主M401
3月28日下午 14:30 教学区4号楼201 考生提交选导师志愿表、协议书。
四、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复试宣讲时需提交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复试前必须上报笔试科目;复试笔试前完成交复试费手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时间:2018年3月11日、17日、18日、25日,请北京生源考生尽量提前体检,具体要求详见北航校医院网站(网址:http://xyy.buaa.edu.cn/index.htm),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以录取。
4.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
6.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者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以录取。
7.本学院不接收校外及外专业调剂学生。
8.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10)82338291问询或发邮件至whn1227@buaa.edu.cn问询。
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审核。学院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蒋成保,
成员:马朝利、邓元
秘书:汪赫男
10.欢迎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2338291、010-82317132,电子邮箱:whn1227@bua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