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立新 副组长:刘艳辉、张士良 组 员:王小祥、朱铁军、金传洪、何海平、李翔、程继鹏、王艳华、陈洁、朱杭 受理申诉:刘艳辉(yanhuiliu@zju.edu.cn; 0571-87952291) 二、材料学院2019级硕士生招生指标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计划,我院2019级硕士生招生名额情况如下:
三、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及流程 1. 复试分数要求: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按照1:1.5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要求如下:在满足浙江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分数线(见http://grs.zju.edu.cn/yjszs/redi ... 78&object_id=178847)的基础上,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生)的考生,总分379分以上(含379分)、单科分满足学校要求者可以参加复试;报考材料工程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生,总分375分以上(含375分)、单科分满足学校要求者可以参加复试。对于符合“单科未上线、总分减扣”破格政策的考生,其初试总分按相应扣减后的分数计算。 2. 复试方式和原则 Ⅰ. 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 (1)综合面试(80分): (I) 学术学位硕士生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等方面知识。 (II)专业学位硕士生组:有关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知识。 (2)英语能力测试(20分): 专业英文短文朗读、口译、英语交流、听力等,在面试时进行。 Ⅱ. 录取原则: (1)三不原则:政审不合格者、复试不及格者(复试分数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按照综合分数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综合分数成绩按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分别排序,根据各专业的可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 0.60 × (初试总分/5) + 0.40 × (复试总分); 四、复试和录取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3月11日13:30——16:30 2、复 试:3月12日上午8:30开始 3、预录取:3月13日上午 4、体 检:3月9日——11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通知) 详细的时间、地点以及导师的选择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五、关于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补充材料(个别通知)。 3、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重要提示 1、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上线考生请务必于3月8日中午12点前填写下表发送电子邮件至<mse_edu@zju.edu.cn>进行复试确认(请不要用附件形式)。
3、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4、咨询电话:0571-87952876陈老师。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大家多多关注我们的网页,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大家发布信息,如确有个别问题,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mse_edu@zju.edu.cn,我们会一一回复。 七、火车站至学校交通信息: 杭州站乘21路公交车直达 杭州东站乘28路公交车直达
浙江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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