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于6月17日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新生根据录取方式并已办妥相关手续者,请携带身份证到录取学院领取通知书:
1、录取方式为“非定向”新生,档案、政审表齐全,体检合格。
2、录取方式为“自筹经费”的新生,档案、政审表齐全、体检合格,并已签订相关协议。学费最迟于8月30日前交纳,交纳方式为:按学费标准,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工行卡中,由学校直接扣缴,交费收据由收费中心转交相关学院;交纳现金者,请到校财务处收费中心交纳(兴庆校区主楼A座205室),同时保管好交费收据,入学报到时出具。
3、录取方式为“委托培养”的新生,政审、体检合格、已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培养费最迟于8月30日前交纳,交纳方式为:按协议规定的培养费标准,将培养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工行卡中,由学校直接扣缴,收据有收费中心转交相关学院。交纳现金者,请到校财务处收费中心交纳(兴庆校区主楼A座205室),同时请保管好交费收据,入学报到时出具。
4、 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到录取学院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5、“强军计划”考生通知书,在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后,由总装备部西安交通大学选培办统一邮寄考生所在军区。
6、 外地考生通知书由录取学院按“2013年报考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中的本人联系地址,以挂号形式邮寄。通信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录取学院联系。
委托他人代领通知书,必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方可领取。新生按“入学报到须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通知书左联交学院(保存一年备查),右联留作纪念。
西安交通大学研招办
2013年6月17日
|